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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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土要收回 大埔人向政府嗆聲
【聯合報╱記者朱惠如/大埔報導】
2007.08.16 04:49 am

大埔鄉有96%土地是國有地,長期以來鄉民必須向政府承租耕種,但依據國土復育方案,這些土地大多要收回,鄉民認為沒有土地賴以為生,生活將無以為繼,不接受如此不合理土地政策,昨天向政府嗆聲,要求遷鄉否則獨立。
林務局嘉義林管處昨天派員到大埔鄉,舉辦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說明會,針對大埔鄉內350公頃國有地收回政策及補償標準提出說明。其中違法佔用部分繳回者,1公頃補償20萬元,超過1公頃增加5萬元,最多3公頃共30萬元;至於承租地部分,種樹者每公頃補償40萬元、種竹30萬元。
大埔鄉民對此表示無法接受,鄉長陳金永表示,大多數鄉民承租地大多僅有1、2公頃,以林務局提出的補償標準,大約可領到60萬元左右,這些錢能夠讓鄉民撐多久?
「沒有賴以維生的土地,大埔鄉乾脆遷鄉算了」代表會主席劉坤庭不滿的說,遷鄉是大工程,農委會、經濟部應該針對這個問題研擬配套措施。
陳金永、劉坤庭等人事後提出3點聲明,要求政府補償生活費每人每月3萬元,如果做不到的話,希望以地易地,國有地換台糖土地;否則大埔鄉獨立,鄉民自給自足;做好水源區的水土保持。
陳金永指出,大埔鄉屬於水庫集水區,全鄉有96%是國有林地,他的父親民國25年到大埔鄉開墾,土地卻被後來的國民政府徵收,許多居民祖先來得更早,後代要耕種卻必須向政府承租,現在又說要全部收回,到底是誰該還給誰?如此土地政策令人無法接受。
【2007/08/16 聯合報】 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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